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21年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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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尽快做好东湖高新区服务业“小进规”工作,现组织开展2021年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上服务业入库范围

 

 

二、入库时间

2021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年度审核。2021年11月10日前,在10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完成第一批拟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

2、第二批年度审核。2021年12月24日前,在11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仅限上报新开业(投产)及“规下升规上”的年报调查单位。

三、审核类型

 1.第一批年度审核。

(1)拟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下同),“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

(3)退出的调查单位。“规上转规下”需退出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2.第二批年度审核。

仅限新开业(投产)和“规下升规上”纳入单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带二维码);

(5)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带二维码);

(6)收入构成说明加盖公章。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五、提交材料时间

11月10日前申报的企业需在1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园区办。

六、各园区入库咨询联系方式

生物办    张  丽 87205021

未来办    舒  睿 87922818

综保办    刘  岑 87700774

光电园    胡  华 67886212

服务业园  洪亚超 87418933

智造园    王  玄 87781721

中华园    郑亚丽 87016888

中心城    刘玉萌 65521382

统计局    郑小溪 65563248

附件:收入构成说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11月1日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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