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生创业类政策清单


中国光谷3551国际创业大赛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一、申请对象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3.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二、申请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2.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始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3.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登记满一年。
4.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5.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6.自申报之日起至当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前,扶持对象和项目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7.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8.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支持政策
1.资金扶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2.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项目融资等服务。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四、办理流程
关注“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五、咨询电话
东湖高新区人社分局:027-87003778
武汉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青创贷
一、申请条件
1.武汉市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的青年创业者和小微企业。
2.申请对象(年龄45周岁以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3.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
4.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5.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及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支持政策
最高不超过贷款发放当期市场报价利率LPR+150个基点。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由申请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兜底政策:对2022年借款人承担的青创贷利息部分(最高不超过一年期LPR一150BP),于年度终了后给予贴息支持。
三、申请流程
在“汉融通”系统或“武汉青创”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四、咨询电话
东湖高新区团工委:027-87003778
东湖高新区人社分局:027-67880232
初创企业场租补贴
一、申请条件
在武汉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创办初创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稳定经营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以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获国家教育部门认证)。
2.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退役军人。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
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年以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支持政策
同一个申请人最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月租金不足500元的据实补贴)。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每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租赁场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一年度场地租金补贴(上一年度租赁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租赁月数补贴;首次申报时连续租赁期不足6个月的,不予补贴)。
2.审核拨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资金。
四、咨询电话
东湖高新区人社分局:027-67880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