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才企业专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才企业专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人才企业:
为支持人才企业发展,降低人才企业运营成本,推动人才企业通过购买专业服务实现规范运营,拟对人才企业上一年度发生的财务中介费用、法律中介费用、猎头服务费用给予补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00。
在东湖高新区工商注册、正常纳税的人才企业(猎头服务费用补贴不受此项限制)。本次申请补贴的费用已在2022年支付,且未享受东湖高新区同类政策补贴。
本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材料清单详见《2023年度人才企业专项补贴申报指南》。各人才企业应于申报截止前,将电子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guanggu3551@vip.126.com邮箱,材料扫描前须加盖骑缝章,缺少的材料应在邮件内说明,压缩包和邮件均按“2023年度人才企业专项补贴-补贴类别-企业全称”格式命名。申报多类补贴的人才企业,需按类别压缩并分开发送邮件。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27-65526397
邮箱地址:guanggu3551@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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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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