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湖高新区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东湖高新区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武新管〔2022〕34号),现面向东湖高新区内,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的企业开展2023年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商注册、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东湖高新区内,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商贸流通企业,以政策各条款具体要求的支持对象为准。企业在政策支持期间需在东湖高新区内持续经营、依法纳税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无严重失信记录。
支持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9日—4月30日17:00,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将不予受理。
1.东湖高新区2023年度商贸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4.政策实施细则中各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参考附件2)
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纸质版用A4纸装订成册,电子版扫描成一份PDF文档。
请于政策申报周期内(4月9日—4月30日),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东湖高新区自贸改革创新局(商务外事局)。(地址: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006办公室)
同一支持对象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或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已获得“一事一议”办法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政策答疑咨询电话:027-6556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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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5日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