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动态丨光谷创意新《公司法》专题培训及科创供应链平台宣讲活动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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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须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并按照本通知列明申报材料和平台要求,在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期间完成填报上传,线上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参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四)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要求,相关指标按照《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执行。其中,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主要考虑新冠肺炎因素影响。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五)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同时,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的;未按照要求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简称“培育平台”)更新2023年度企业信息的;未按规定登录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园区企业的法治意识,光谷创意于2024年4月25日成功举办了新《公司法》解读专题培训。此次培训我们有幸邀请到了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张鑫律师,共同探讨新法修订的背景以及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新《公司法》修订通过并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企业经营活动将产生重要影响。通过此次专题培训,我们为园区企业相关负责人提供一个深入了解新《公司法》的契机。张律师结合实务案例,详细解读了新《公司法》的背景、内容及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为各位企业带来了全面的法律指导和支持。

 

 

此外,本次活动还邀请到了湖北科创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园区企业现场带来了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惠企政策宣讲及“天网”平台使用培训。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是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立的产业创新生态平台,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高效协同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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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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